【两会聚焦】在乡村振兴中实施绿化美化工程

2018年03月09日 15:39中国绿色时报张兴国

中国园林网3月9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提案。

刘东生说,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是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可以发展乡村林业特色产业,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建议将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纳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全国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原真自然、环境优美、富裕和谐的绿色生态乡村。

刘东生说,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乡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民收入也不断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同的问题。东南地区乡村绿化程度高,但可造林地有限;西北地区大部分乡村绿化水平较低,甚至还有无树村;经济实力较强地区的乡村面临提高森林质量问题,经济实力较弱的地区则处于增加绿量阶段。要解决乡村绿化这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高全国乡村绿化美化水平,非常需要通过实施全国范围的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来推动。

刘东生说,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需要解决投入和投入机制问题。现在的情况是,国家没有针对乡村绿化美化安排专项资金,现有的投入也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投入机制单一,社会力量调动不够。在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时,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的多少还没有挂上钩,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的优惠政策缺少持续性和稳定性。他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保障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实施。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的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乡村绿化体系。

要坚持科学绿化理念。以往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由于缺乏规划指导,有的乡村搞大拆大建和过度整治,忽视了人居环境改善;有的盲目照搬城市模式,绿化采用城市园艺手法,造成后期管护成本高;有的乡村推山削坡、填塘造地,对乡村原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破坏;有的配置乡村土地资源时还不够科学,乡村生态用地缺乏保障。因此,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要强化科学绿化理念,坚持因地制宜。

要保障绿化美化用地。各级政府在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时,要加强国土与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在配置乡村土地资源时,至少要留出不低于30%的生态用地用于乡村绿化。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乡村绿化美化。鼓励以宅基地腾退、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方式,为发展绿化美化以及森林旅游等实施点状供地。

刘东生建议,乡村绿化美化要与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应以林业特色产业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在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的同时,努力打造地域特色突出、品牌效应显著的林业特色产业;鼓励引导农民利用乡村周边空闲土地发展珍贵树种、经济林等林业特色产业,依托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等,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推动建成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林业特色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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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