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健全草原保护管理机制

2019年07月26日 09:43中国绿色时报

黑龙江省现有草原3106万亩。近年来,黑龙江从新时代草原高质量发展出发,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管,不断开创草原保护管理新局面。

为加强草原保护,构建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出台牧区草原占用总量控制制度。在15个牧业半牧业县试行草原征占用总量控制,确定年占用草原控制面积为9700亩(国家重点项目除外),制定了各畜种规模养殖场建设占用草原用地标准。实行“占补平衡”,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

建立牧区以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目标的生态考核制度。分解下达了“十三五”期间牧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约束性指标,明确到2020年实现目标为68%,倒逼各地谋划好草原保护规划。据2018年监测显示,各牧区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已达67%。

扎实推动牧区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把禁牧作为保护修复草原的重要手段,将牧区草原全部实施禁牧制度写入地方法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草原禁牧计划。通过草原围栏封育和草原修复治理,推动草原禁牧制度有效落实。

加强依法管草治草,完善案件处置和行政司法联动。推动建立草原执法联合办案机制。林草、公安、高检、高法等省直6部门联合印发了严厉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以来,全省立案查处草原违法案件516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9起。建立重大违法行为约谈制度。常规执法与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

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规范流程和事后监管。完善征用使用草原许可审核审批、现场查验、联席评议等制度,优化审核审批流程。从严受理环节源头管控,实行受理环节“A、B角”分工制,受理和现场查验环节分离把控、集体评议。将近些年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矢量化数据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结合遥感技术,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常态化开展事中和事后监管。

加强草原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开发了草原信息管理系统、草原生产生态遥感监测系统、草原执法移动端系统并广泛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草原管理”,应用“3S”技术开展草原退化、鼠虫害防治、生态修复评价、生产生态监测等专题监测,提高草原监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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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