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集体土地、对抗执行 晋宁这个“老赖”65亩苗木被强制移除

2020年11月18日 12:40春城晚报杨颖 柏立诚

此前,李某通过转租,租赁了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65亩。租赁到期后,二街镇政府要收回集体土地,多次派人与李某商量,将地上的苗木移走,却遭到李某的拒绝。于是,二街镇政府通过诉讼,晋宁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土地。2018年11月底,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这期间,二街镇政府派人多次找到李某协商,要求李某尽快履行生效文书,将地上的苗木移走,均遭到李某拒绝。2019年9月,二街镇政府向晋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晋宁法院执行局收案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李某到执行局做其思想工作,李某始终有抵触情绪。执行干警又多次到李某住处晓之以理,让李某尽快履行生效文书,把土地返还给二街镇政府。

“我没能力把土地上的苗木移走。”李某每次对执行干警这样说,这些苗木移走后,她没有地方堆放。李某以这种理由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

晋宁法院党组班子对该案十分重视,由晋宁法院院长朱耀元任执行行动的总指挥,为了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晋宁法院执行局做了充分的风险预判,制定了详细的分工方案。

11月16日上午10点,晋宁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到场监督执行工作,促进执行公开,使法院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随着朱耀元院长一声令下,强制移除苗木行动开始。4台挖掘机同时作业,苗木购买方请来了60名工人,大家分工协作,开始了苗木的移植工作。涉案土地65亩,预计需要半个月才能全部移除。

据了解,涉案土地是二街镇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等惠民工程用地,李某迟迟不返还土地,导致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晋宁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充分考虑到李某的利益,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为了避免移除苗木给李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执行干警兵分几路,多次走访园林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及询价对比后,将苗木出售给了出价最高的第三公司,扣除500元执行费后,将全部返还给李某。

强制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李某一直在旁扰乱执行,执行干警及法警多次上前制止、劝解,李某依然我行我素,以为靠缠闹就能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行动总指挥朱耀元院长当场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并签署拘留决定书,执行局王梅局长对被执行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法警上前为李某戴上手铐,将她押到了警车上,即时带离执行现场。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及疫情防控要求将被执行人送拘留所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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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