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4项制度推进林长制落地

2021年10月21日 09:36中国绿色时报记者 赵辉 通讯员 张果

近日,湖北省召开市州推进林长制工作座谈交流会。目前,湖北已出台《湖北省林长会议制度》《湖北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湖北省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省林长制联系单位职责》4项配套文件,全力推进林长制落地。

《湖北省林长会议制度》规定,省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省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湖北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提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为林长制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应当公开的林长制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予以公开。《湖北省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规定,省林长制联系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林长制责任区域,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此前,湖北省第1号总林长令——《加快推进落实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命令》发布,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森林资源培育修复,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总林长令要求2021年底前建立市、县、乡、村林长制。各级林长要定期巡查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研究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探索实现森林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生态富民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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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