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今冬森林无火灾,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制定“连晴三天必预警,连晴一周必督查”的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勤管护,全面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护林员持证上岗,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对全县303位护林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护林证,实行持证上岗。运用护林员管理系统,加强护林员的日常管理,每天查看全县专职护林员巡查轨迹。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各种动态,管好每一片山林,尤其是进入冬季防火期以来,各乡镇街道在主要进山路口、林缘农事活动集中的地方增派人员加强看守。在群众中大力开展蓝天保卫行动,劝阻和制止烧灰积肥、野炊烧烤等违法用火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二是勤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近两年,缙云县没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思想上有所放松。缙云县林业局审时度势,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案,设置了一批防火警示牌、宣传标语。建立以林业干部职工、专职护林员为主的森林消防宣传队伍,开展巡回宣传,利用农村广播等各种形式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让每一位进山群众看到的是防火标识,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防止火灾。
三是勤督查,强化执纪执法。缙云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各乡镇街道紧密配合,及时做好违法用火案件处理工作,依法对肇事人进行处罚,将处罚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起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作用;在责任追究方面,由追究乡镇街道、部门责任向追究到行政村一级延伸,加大追责力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抓的良好氛围,全社会共同努力,部门乡镇齐抓共管,确保不发生大火,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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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