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条例》4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年04月12日 10:4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种子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多举措开展宣贯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宣贯工作。成立了贯彻落实种子法、条例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题研究并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宣贯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首都园林绿化公众号和政务网开设宣贯专栏,从法律解读、工作动态、媒体报道和知识问答等方面展开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林草重要种质资源,发布信息30余篇;印制并发放了法律合订本、宣传海报等宣传品5000余份。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宣贯落实。加大“双随机”检查和林草种子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苗木、种子检疫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

四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重点开展了市级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规划、园林绿化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起草,梳理了相关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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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