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绿地维权 有法可依

2005年09月21日 10:32今日安报韩明星

    浙江园林网9月21日消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开始施行,郑州保护绿地将从此有法可依。

    据了解,办法规定:郑州市禁止占用公园、动物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绿线内的用地。其他已建成绿地绿线内的用地确需占用的,应当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补偿后,方可占用。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由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绿线位置,不得将绿线以外的临时性绿地作为规划配套绿地对外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绿线以外的临时性绿地作为规划配套绿地对外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绿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改作他用的,应经小区业主大会或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并依法到城市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