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青山工程为地球“缝补伤口”

2012年11月30日 09:53光明日报

中国园林网11月30日消息:建墓占山、采矿挖山、修路劈山、牛羊吃山……近几年来,大规模的生产建设让一座座青山饱受摧残。为了让翠绿的青山恢复往日容颜,辽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青山工程”,同时启动了“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闭坑矿生态治理、生产矿生态治理等8大工程。

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表示: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做好青山工程,让辽宁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新鲜。到今年年底,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森林覆盖率由35%提高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由38%提高到45%以上的目标。

8493座矿山遍体鳞伤

2009年,辽宁提出“大干四年,绿化辽宁”的奋斗目标,相继实施了一系列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人们也痛心地发现,近年来,在大规模的发展建设中,以往郁郁葱葱的青山正面临着空前的“劫难”,许多山都被“开膛破肚”。据统计:全省有8493座矿山,被挖干了“宝藏”之后,遍体鳞伤地放在那里,大部分都没有恢复植被,有的甚至变成了荒山秃岭;特别是一些正在开山作业的采矿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方式粗放,滥采滥伐,导致山体滑坡,河道断流。

2011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心启动实施青山工程,计划投资150亿元,用3至5年时间,将460万亩“小开荒”和“超坡地”全部还林;使3228座废弃矿山全部恢复植被,3775座正在生产的矿山恢复植被50%以上。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说,青山工程是一项史无前例、改写历史、影响未来的重大战略工程。

谁破坏谁治理

“治前、毖后、立法、严打”,是本次青山工程确定的基本工作思路。“治前”,即对已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明确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治理主体,坚持“谁开发、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毖后”,即编制《青山保护规划》,通过分区管理,以省政府名义,对矿山等建设项目征占用山体设置前置条件;“立法”,即通过完善法律,出台《青山保护条例》,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严格保护;“严打”,即通过法律授权,明确执法主体,对违法破坏山体生态的行为严格依法打击。

同时,《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草案)》通过了省人大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第一次分组审议,现正为二审做准备。

最大的民生工程

日前,记者来到海城市牌楼镇杨甸村北,连绵起伏的群山,一半是白,一半是绿。白的是镁矿开采留下的岩石峭壁,绿的是春天植下的树。

“这几座山叫九朵莲花山,原来山上植被茂密,有很多大树”,67岁的村民金玉明告诉记者,“从日伪时期开采镁矿和滑石矿以来,环境被破坏,白灰漫天村民不能开门,水也被污染,有很强的碱性。征兵时,年轻小伙子因为吸入过多粉尘,体检没有一个合格的。”

“下一步,全村268户村民,将全部迁出,原房屋面积置换成楼房,这些不适合居住的土地,整理后部分土地植树造林,部分将作为生产用地拍卖。拍卖土地收入,将用于植树造林和村民房屋建设。”牌楼镇镇长潘军广介绍。

鞍山市铁东区周大山,一年前还是有名的垃圾山,因为环境差方圆十里曾无人居住,后峪村村民刘国强因忍受不了肮脏的环境,常年在外打工。听说市里启动了青山工程,他带动周围农户主动回到村里上山种树。如今昔日的垃圾山变成了绿地公园,刘国强又重新回到家里。

青山工程不仅让老百姓过上了绿色的生活,也调动起了老百姓建设家园的积极性。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抚顺县峡河乡在全县率先启动青山工程,5000多名群众,仅用12天时间,就完成了7310亩小开荒还林任务,栽植落叶松、刺槐、寒富苹果等苗木249.6万株。

“青山工程既是促进辽宁全面振兴的工程,也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记者采访时,不止一个老百姓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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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