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政府公布《佛山市绿道控制区管理规定》

2012年02月17日 09:08互联网

中国园林网2月17日消息:昨日,根据市政府最新公布的《佛山市绿道控制区管理规定》,生态型绿道控制区内,实施严格生态保护策略,除基本绿道设施外,禁止任何开发建设行为。

据悉,此次规定参照了省立绿道相关技术指引。其中明确规定了生态型区域绿道控制区两侧合计不少于200米,郊野型区域绿道两侧控制区合计不小于100米,都市型区域绿道两侧控制区合计不宜小于20米。而绿道控制区需列为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实行严格的空间管制政策。

除此之外,根据绿道不同生态功能,《规定》还将实施分类管制。

其中,生态型绿道控制区内,实施严格生态保护策略,除最基本的绿道设施外,禁止任何开发建设行为;郊野型绿道控制区内,允许在限定条件下进行与其功能不相冲突的低强度开发建设,如活动营地、体育设施和场馆、群众活动场所与设施等;至于都市型绿道控制区,主要以人工绿化和交通换乘等配合市民休闲使用的设施为主,允许已有设施依据城市绿地控制要求进行改造完善。

同时,《规定》还明确规定,绿道控制区内禁止运输、倾倒、排放垃圾废料、污水或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烧荒、拦河截溪、开矿、取土采石、挖沙等破坏生态原貌的活动。

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阻止或举报。市规划部门届时还将利用GIS管理平台对绿道控制区进行动态监测,并每年将监测结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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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