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城乱象丛生 开发古城丧失个性

2013年05月21日 09:57中国旅游报

中国园林网5月21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对聊城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城市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对山东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郸市、湖北省随州市、安徽省六安市寿县、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湖南省岳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云南省大理市因保护工作不力进行了通报批评。通报声称,这些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

消息一出,古城保护的问题,再次被“凸现”出来。

近年,古城游成为不少游客的向往之旅。古城的院子阁楼有别于城市的高楼大厦,独有的古意和淳朴的民风,成为人们凭吊历史的最佳去处。这种独特的旅游资源,让相关古城“收获颇丰”。然而,古城在千百年的风雨洗礼中,其生态的脆弱性也是明显的。在当下,古城保护迫在眉睫。

古城保护乱象丛生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孙安军就曾强调,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帽子”既能戴上,也可摘去。

孙安军还指出,一些地方出现了名城名镇名村格局遭到破坏、历史文化街区被挤占、历史建筑被拆除、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遭到破坏、投入大量资金建造仿古建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已经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对于几近疯狂的城市重建仿古风,学者冯骥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修起来的是毫无历史文化的东西,是不是有几个建筑就恢复了大唐大宋呢?这种做法是对城市的进一步破坏,把历史的原物销毁之后弄一个‘垃圾’。而且这些垃圾很大,都不好清理,还浪费了大量的钱财,凭什么纳税人的钱让你这么花掉?”

开发让古城丧失个性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旅游系副教授张习明说:“每一个地方都应该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风土人情。可惜我国很多古城在开发中便慢慢地‘褪色’,几近相同的酒吧街、美食街充斥其间……这些东西都太没有个性了。”

广东工大的小陈去过阳朔。她说:“女孩子去玩最爱买东西,每次买完回来都挺失望的。我去年在阳朔买的一件民族风衬衫跟我舍友今年春节在凤凰买的一模一样,连标签都一样!店主竟然还跟我舍友说图案是她绣的,找不到第二件。我俩怀疑他们的衣服都是在东莞服装厂取货的吧?”

在旅游论坛,也有不少人吐槽古城缺乏个性,尽卖“超市货”。网友橙子写的阳朔游攻略这样写道:“驴友们不要买‘特产’——姜糖,桂花糖……这些玩意在超市都有,还更便宜、更方便!我刚刚在沃尔玛看到我上周在阳朔买的姜糖,每包还贵了5块钱。”

张习明分析,古城保护的一个败笔,就是盲目复制,这也导致了相关地方缺乏特色。“看到其他地方的古城开发得很好,就把人家的文化甚至建筑、模式都照搬过来。拆掉老房子,建一些红红绿绿的仿古新街,仿古新街卖的都是一些机器生产的‘手工品’,这对古城伤害很大。”

都是“商业化”惹的祸?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展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必须面面俱到,开发显然是无法避免的。可是进入旅游开发程序后,有些地方政府没有把文物保护放在首位,而是一股脑按商业规律来办事,适度开发变成了过度开发,城市的文化性、原真性、自然性和生态性被破坏。”

在业界对于古城商业化这一问题,一向颇受争议。在古城保护者不断呼吁将商业退出古城的时候,对于住在古城里面的居民意见却跟保护派人士不一样。在贵州天龙古镇卖民族风服装的李春玲说:“我们这样的小店,包括附近卖饰品的小摊档,住在本地的居民是不怎么光顾的,所以谈不上熟客。我们的顾客主要是游客,没有这些商业,我们很多居民就失去经济来源。”

同是位于贵州省的千户苗寨,里面的一个苗家客栈的老板李女士说:“以前的苗寨别提多落后,路是坑坑洼洼的,供电不正常,是名副其实的穷乡僻壤,寨子里的年轻人都往外跑。苗寨在开发成旅游目的地后,变化非常大。交通问题、老百姓的收入问题都得到了改善。”

张习明表示:“开发和保护好像是一对矛盾,但是又不是。古城开发,发展商业化要以当地古城社会发展为原则,以改善古城居民生活为目的,同时开发有限度。居民开个小店卖卖当地特色手工艺品,开个小餐馆经营当地特色美食,这些都没有问题。但商业化加剧,引入更多的外包经营公司,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然而,也有学者对记者表示,古城里原住民知识水平一般都不高,需要引入活水,开阔自己的眼界和思路。“不能因噎废食,没有必要妖魔化‘商业化’。但这里存在一个度的问题。”  

政策法规与现实的落差

据记者了解,近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相继完成了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评选。目前,我国已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2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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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发掘、确立历史文化名城的同时,相关的保护工作也是在推进的。

30年前,相关部门意识到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开始加大力度关注古城保护。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文物保护法》正式颁布,建立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制度,此后陆陆续续公布多批文化历史名城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1995年,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和认识的加深,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被凸显出来,成为一把重要的衡量标尺。

2003年,原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标志着相关历史文化名城正式进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2008年,国务院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更是标志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已经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近几年来,国家更是大力投入专项资金,要求切实改善历史文化名城的环境,国家每年对文物和历史名城保护的投入经费都在逐年增加。

据知情人透露,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求还是很严的,仅硬件条件就要满足5个: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尽管如此,一些城市的申报热情依然很高:一方面,城市有了一块耀眼的“牌匾”,另一方面,某些城市确实也“看中”了这一笔逐渐增多的国家专拨费用。

文化学者杨乐民表示:“对于古城保护,就政策层面而言,上面一直在努力跟进,但一到下面,就各唱各的戏。”

采访中,张习明坚持认为,现有法律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依然是不够的,主要体现在执行力度上。全国相关古城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保护工作更是一个技术活,这种情况下,全国性的法规不能够有针对性地落实。

“罪与罚”可否匹配?

知名城市规划师章平说:“有的地方因为历史的原因,比如战争或者自然灾害使其建筑受到破坏,这些文化名城‘先天不足’,在保护中难度加大。再者在城市化中,古城和古建筑在现实和历史之间徘徊,处于一种尴尬的位置。”

章平举例,比如被列入通报批评名单中的柳州市,问题主要出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不力上。目前,从相关方面反馈出来的情况来看,柳州也有“苦衷”,解放前的火灾、战乱,以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几次特大洪涝灾害影响,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而附近市民的保护意识也不强,为改善居住条件私搭乱建、擅自改造的行为时有发生,也进一步加剧了传统风貌的消失。

“这些错误如何厘清?找到了责任方,又该如何进行惩罚和纠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章平如是说。

记者注意到,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其对历史文化街区、外加建设的影响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操作上,由于各种原因,执行落实力度大大削弱,问题就一直悬而未决。

张习明表示,法规对于违反文化名城保护条列的行为仍缺乏惩罚性约束。“在国外,破坏历史遗迹是要受到很严重的法律惩罚,在法律的约束下,人人都懂得爱护共有文化财产,渐渐形成一种意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法规对于未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相关城市,先是勒令整改,真正“摘帽”的少之又少。这一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下发的通知中,也强调了整改工作,并且要求今年8月31日前必须上报。两个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请示国务院将其列入濒危名单。

“一些地方,在被批评之前,对古城保护问题抱着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被批评了就临急抱佛脚,突然大整修,应付一下那张‘黄牌’。突如其来的‘大修’古城承受得了吗?我认为,如果发现保护不好的古城,应采取强硬的手段,马上摘牌,并追究相关负责人,把责任落实到底。重典治乱,是一条路向。”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学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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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