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生态乡村不搞“终身制”

2014年05月21日 10:15中安在线吴江海

中国园林网5月21日消息:黄山市日前出台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动态管理办法,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查,对出现严重反弹现象的单位给予摘牌。

黄山市是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2001年起,该市结合旅游、文化、生态“三个大市”建设,启动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到目前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7个、省级53个、市级94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省级107个、市级268个,有力推动了美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

为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黄山市积极探索生态乡镇、村的长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对村庄环境质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规模化养殖场及企业污染防治、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重点管理监督,三年复查一次,对达不到市级生态乡镇、村部分指标和要求,视不同情节给予整改通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凡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重大环境污染、破坏生态事件,给当地人民群众健康带来危害的;群众强烈投诉、信访问题集中,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超过整改期限仍达不到市级生态乡镇、市生态村指标和要求的,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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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