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7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现鉴于公司需进一步落实反馈意见的相关事项,公司预计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时间较为紧张。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及可转债申报材料更新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上报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9年11月4日前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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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