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陇县三项措施推行林长制

2021年10月25日 11:30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三项措施加快建立县、镇、村林长制体系。

一是高位推动,完善方案。陇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安排和指导推进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科学制定了《陇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于9月16日印发全县严格执行。

二是统筹规划,分区管理。设立县级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级林长由县委、县政府联系包抓镇的县级领导担任。陇县10镇6个国有林场、104个行政村所辖林权区域林长制全覆盖,共设置500名林长,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0人;镇级林长30人,国有林场林长12人;村级林长198人;权责林长246人。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政策法规;制作林长制公文包150个、手提袋10000个,命名林长制宣传广场,大力宣传林长制政策措施。在森林及湿地分布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制公示牌,注明林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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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