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8日消息:记者昨天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年我市将制定三部地方性法规,包括《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 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
据了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对《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 展开对《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重新制定)》、《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修改)》、《苏州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苏州市献血条例(修改)》 和《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修改)》 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项目。
记者另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获悉,我市还拟在年内制定《苏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苏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等6件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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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姑苏晚报 )